2006年6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吉林一信用社主任公款赌球输140万元
周立权

  吉林省四平市一信用社主任李百平挪用公款赌2004年欧洲杯足球赛,仅半个月时间,输掉140万元。长春市二道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1989年李百平大专毕业后到四平市一家信用社任储蓄员,2003年1月升任四平市铁东区一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。
 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指控李百平任职期间违反信贷法律规定,以超出银行同期2%-4%的利率,吸引公众资金。即每1万元的年定期存款,该信用社在银行规定利率基础上,额外支付200元至400元的高息款。该信用社采用这种手段共吸收存款1万余笔,累计金额5亿元人民币。
  李百平承认自己吸收存款后豪赌2004年欧洲杯足球赛。据李百平交代,2004年6月,他到长春探望朋友,正赶上欧洲杯,就和朋友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洗浴中心去玩,那里很多人玩“赌球”。他看到有人赢了钱,在大家的鼓动下,就加入其中,本来想赢点儿就收手,可玩了半个月,却输掉了140万元。
 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。